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中国人行政职员【临时职员】招聘公告
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现招聘中国人临时行政职员,有意向者请在2025.5.16(星期五)17:00(中国当地时间)前提交材料。
※超出截止时间提供的材料不予接收
1.概要
劳动合同形式 | 种类 | 人数 | 预定录用日 |
临时职(合同职) | 一般 | 1人 | 2025年7月初(拟) |
2.工作内容
○ 业务内容
- 领事业务补助
※根据领馆人力供求及领馆情况,可能变更职务、增加或变更负责业务。
3.劳动合同及报酬
区分 | 内容 |
劳动合同形态 | 产假者代替临时职 |
合同期间 | 合同开始日起,至2025年12月中旬 |
劳动时间 |
|
报酬(基本工资) | 约人民币5,160元 |
其他 |
|
4.资格及优待条件
○ 本科以上学历(或应届毕业生)学位持有者
○ 精通韩国语能力者(提供有效公认的语言能力证明时优待)
○ 精通办公用计算机编程能力者
○ 有民怨业务及行政业务经历者优待
5.材料提交
○ 接收时间:2025.05.16 (星期五) 17:00截止(中国当地时间)
○ 接收邮箱:qdconsul@mofa.go.kr
- 邮件题目请标明“中国人临时职行政职员志愿(姓名)”
○ 提交材料(所有材料请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,文件名设为:中国人临时职行政职员志愿(姓名))
区分 | 内容 |
1.录用志愿书1份(附件) | -韩国语填写 -请务必填写邮箱及联系人手机号码 -相关领域经历请详细填写 |
2.自我介绍书1份(附件) | -韩语填写 |
3.学历、经历证明材料 | -能证明业务经历及语言能力等的材料 *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成绩证明1份 |
4. 其他材料 | -最终合格者,接到通知后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(需公证处公证并外事办公室认证) |
6.选拔流程
○ 资料审核:
- 与职务相关的应试者是否持有资格、经历、基本资格证,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,以书面形式审核,符合应试资格标准时为合格。
○ 面试审核:书面材料合格者会单独通知。
- 原则上需现场面试,如有需要可实行视频面试。
○ 将通知最终合格者提供所要求材料,身份调查及录用身体检查结束后决定是否录用。
7.注意事项
○ 录用日程及工作开始时间可能会有变更,合格与否将会单独通知。
○ 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,如提交的材料与事实不符,将会取消录用。
○ 如提交的材料中出现错误,由应试者自行承担。
○ 请务必填写联系方式(邮箱,手机号码),因填写错误发生的不利结果由应试者承担。
○ 合格者在工作开始后提交材料原件。
○ 被录用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开始领馆工作,将录用次顺位者。
○ 如无符合条件者,则此次不录用。
○ 根据身份调查及身体检查结果的异常,可能会取消录用。